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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補貼!2023年安徽省農村電商示范創(chuàng)建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3/20     瀏覽次數:    
申報省級農村電商示范創(chuàng)建項目。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馬鞍山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阜陽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小編現(xiàn)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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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科技成果評價、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fā)、商業(yè)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guī)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一、申報范圍

實施農村電商“兩中心一站點”建設任務的77個縣(市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其他市轄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不含街道)。

二、申報條件

(一)省級農村電商示范縣

根據各地農村電商發(fā)展及任務完成有關情況等綜合評選,

(二)電商強鎮(zhèn)

1.農村產品年網絡銷售額不低于1億元:

2.相關電商經營主體數不低于30家(單個電商經營主體年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達10家,電商經營主體及網店在所申報的鄉(xiāng)鎮(zhèn)內依法登記注冊);

3.網商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信經營,1年內無違規(guī)和失信記錄(以信用中國和企查查檢索信息為準),無消費者集中投訴事件。

(三)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

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為當地政府或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產業(yè)園(街)區(qū),總經營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并滿足以下條件:

1.農村產品年網絡銷售額不低于1億元;

2.入駐并正常運營的相關電商經營主體不低于25家(單個電商經營主體年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達8家,電商經營主體和網店在本縣區(qū)依法登記注冊):

3.網商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信經營,1年內無違規(guī)和失信記錄(以信用中國和企查查檢索信息為準),無消費者集中投訴事件

(四)年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農村電商企業(yè)

1.農村產品年網絡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

2.經營主體及網店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

3.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信經營,1年內無違規(guī)和失信記錄(以信用中國和企查查檢索信息為準),無消費者集中投訴事件。

(五)年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農村產品品牌

1.電商企業(yè)單一品牌的本地農村產品年網絡銷售不低于100萬元;

2.品牌持續(xù)運營2年以上;

3.經營主體及網店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

4.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信經營,1年內無違規(guī)和失信記錄(以信用中國和企查查檢索信息為準),無消費者集中投訴事件。

三、申報材料

(一)省級農村電商示范具

根據各地農村電商發(fā)展及任務完成有關情況等綜合評選。(二)電商強鎮(zhèn)、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農村電商企業(yè)

1.承諾函。

2.電商強鎮(zhèn)、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中報清單。

3.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農村電商企業(yè)清單。

4.省級農村電商示范建設情況。

5.農村電商重點企業(yè)情況。

6.相關證明材料。

(1)電商強鎮(zhèn):電商經營主體明細、營業(yè)執(zhí)照、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網店注冊地等證明材料。

(2)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由當地政府或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園(街)區(qū)證明文件、電商經營主體明細、營業(yè)執(zhí)照、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網店注冊地等證明材料。

(3)農村電商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等證明材料。

(4)農村產品品牌:營業(yè)執(zhí)照、農村產品品牌網絡銷售額等證明材料。

(5)所有的省級農村電商項目,涉及到企業(yè)、網店注冊地,年網絡銷售額數據,由當地留存現(xiàn)場無間斷視頻查詢資料。

(6)縣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出具的所有相關企業(yè)1年內無違規(guī)和失信記錄以及信用中國和企查查截圖,無消費者集中投訴事件的證明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申報評審工作由縣(市、區(qū))商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安排第三方機構審核材料,并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統(tǒng)一報至市級商務主管部門。

(二)市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對縣(市、區(qū))申報情況進行實地復核后,將電商強鎮(zhèn)、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復核情況和申報請示報省商務廳。經認定的年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農村電商企業(yè)、年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農村產品品牌,將認定正式文件向省商務廳上報備案。

(三)省商務廳將按程序聯(lián)合相關單位評審、認定省級農村電商示范縣、電商強鎮(zhèn)、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市、區(qū))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認真把好審核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不合格的不子上報,并妥善保管申報材料。

(二)各市、縣(市、區(qū))要積極做好培育工作,可視情況制定獎補政策。已往年度已獲得認定的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農村電商企業(yè)和年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農村產品品牌不得重復申報。

(三)請各市于2023年3月28日前,將(1)承諾函(附件1);(2)電商強鎮(zhèn)、縣域電商特色產業(yè)園(街)區(qū)中報請示申報清單及示范建設情況(附件2、5);(3)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農村電商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農村電商企業(yè)認定文件及清單、年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的農村產品品牌認定清單(附件3、4)統(tǒng)一反饋至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含正式文件和自子版).農村電商企業(yè)情況(附件6)、農村產品品牌情況(附件7)及其他證明材料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留存?zhèn)洳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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