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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黃山市組織申報安徽省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1/4/21     瀏覽次數:    

根據《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推薦申報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通知》(皖文旅函〔2021〕83)要求,現將我市開展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代表性項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有積極作用。

(三)體現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文化,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四)體現徽州文化多樣性與創(chuàng)造力,在黃山市行政區(qū)域內得到民眾廣泛認同并具有較大影響。

(五)制定有具體可行的保護措施和保護規(guī)劃,保護工作富有成效。

各區(qū)縣文旅體局從2021年3月31日前列入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中遴選推薦,且推薦申報項目數量不多于本區(qū)縣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總數的20%。各市直有關單位推薦項目數量不多于1項。同等條件下,要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助力鄉(xiāng)村振興和文旅融合發(fā)展的項目。

二、推薦申報程序

各區(qū)縣文旅體局組織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符合條件的非遺代表性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提出擬推薦項目名單進行公示,經區(qū)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報送市文旅局。市直有關單位推薦申報項目,經專家論證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報送市文旅局。

市文旅局組織專家對各區(qū)縣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公示,提出擬推薦項目名單,經市政府同意后報省文化和旅游廳。

三、推薦申報材料

(一)推薦申報函。各區(qū)縣文旅體局對推薦申報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附推薦申報項目清單(附件1)、區(qū)縣人民政府同意申報的文件、推薦申報項目已列入市(省直管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文件復印件。

(二)推薦申報書(附件2)。包括項目基本信息、建議保護單位、項目保護計劃、傳承人、傳承群體同意申報及參與保護工作聲明書、專家評審委員會論證意見、區(qū)縣文旅體局審核意見、授權書等。

(三)推薦申報視頻、圖片等輔助材料(附件3)。推薦申報材料電子版(含簽章部分)請于2021年7月31日前以U盤形式報送市非遺保護中心初審,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

初審通過后提交正式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均為原件),以A4紙印制,按順序裝訂成冊,與電子版材料(以U盤形式)一同寄送至市非遺保護中心,材料報送截至時間為2021年8月15日(以寄出時間為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發(fā)揮傳承人、傳承群體、專家學者和行業(yè)協會積極作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遴選推薦申報項目。

(二)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對項目是否符合推薦申報條件、保護單位是否具備資格和能力進行認真審核,確保保護計劃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認真準備推薦申報材料,做到真實可靠、準確精煉,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完成材料報送,不符合申報要求或逾期報送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推薦申報期間,各區(qū)縣文旅體局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建議進行認真研究,按照相關程序妥善處理。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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